丟育幼院 遭逮痛哭:媽咪對不起妳
新北市一名年輕媽因養不起一歲女兒,日前與男友將女兒丟在育幼院門口,警方查出兩人身分昨通知到案,年輕媽泣訴女兒遭生父棄養,她帶著孩子四處借住,三個月前認識現任男友,男友有心照料卻因收入不穩無法支撐,才決定丟到育幼院,「我真的好愛她,但我養不起了!」兩人因涉及遺棄罪已被警方送辦。
本周一,林姓女童(一歲)被遺棄在新莊愛心育幼院門口,警方調閱監視器,發現一男一女騎車丟棄,昨晨找到吳姓年輕媽媽(二十二歲)及邱姓男友(二十三歲),吳女坦承遺棄,痛哭:「妹妹,媽咪對不起妳!」
離婚後身無分文
吳女向警方表示,去年四月生下女兒,前夫游手好閒,一句「我不要孩子」讓兩人婚姻破裂,去年底離異後,身無分文的她帶著女兒到處向友人借住,今年三月認識邱男,邱男不嫌棄她與女兒,上月在鶯歌租房,平日她照顧女兒,邱男外出賺錢。
吳女說,邱男工作不穩定,每月房租約六千元,加上嬰兒奶粉、尿布錢及生活費,過得很辛苦,邱男每天中午工作之餘會帶便當給母女倆吃,機車加油也不敢加滿,就怕錢不夠用。
遺棄罪可判6月
警方表示,女童狀況良好已交社會局安置,吳女與邱男依遺棄罪函送,最重可處六個月徒刑。據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及內政部戶政司統計,二○一○年棄嬰有二十六名、二○一一年十三名、二○一二年十八名、二○一三年十二名。
新聞網址:http://bit.ly/Rw0nlH
0 意見:
張貼留言